2012年國資委向五大發電集團注資60億元,注資計劃持續三年。
如果不是財政部預算透露此事,公泷無從得知◎ 本刊記者 蒲俊 文pujun.blog.caixin.com 早在2012年年初,國資委可能向五大發電集團——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注資百億的消息就在電力行業內部流傳。
但直到今年3月5日,注資才揭開面紗。
財政部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交的2012年-2013年預算報告顯示,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超收收入安排用于對五大發電集團補充資本金。報告沒有透露注資理由及具體金額,只是稱“有關情況國務院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而在“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中顯示,2012年用于央企改革脫困補助支出達301.7億元,比預算數增加了76.7億元。五大發電集團獲得的注資很可能來源於此。
3月7日,中電投總經理陸擧洲在全國 “兩會”期間向財新記者證實,2012 年度國資委向中電投的注資已經完成,金額為12億元。他表示,五大發電集團獲得注資的金額相同。照此計算,2012 年國資委向五大發電集團注資總額為60 億元。據財新記者瞭解,針對五大發電集團的注資計劃持續三年。
五大發電集團資產負債率均超過80%,火電業務多年虧損,然而從部分發電集團及其上市公司業績看,2012年普遍盈利。這次“靜悄悄”的注資是否合理,以及國資委是否有效行使出資人職責等問題均值得推敲。
注資悄至
五大發電集團對國資委注資渴望已久。
早在2012年 “兩會”期間,華電集團總經理曹培璽就曾建議,國家應增加對中央發電企業的資本金注入,降低其資產 負債率。在發電企業看來,多年煤電價格關係不順,火電連年虧損,企業投資火電的積極性受到影響。
根據財政部對五大發電集團運行情況的統計,2011年火電累計虧損312.2 億元,比2010年增加虧損190.7億元。
此後,財新記者曾追蹤注資進展,但國資委與五大發電集團內部人士均保持沉默,注資一事似不了了之。
從五大發電集團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上,也無法發現前述注資,由此推斷,共60億元的注資應在四季度才實施。然而今時不同往日,2012 年初注資傳言開始之時,發電企業正身陷巨虧泥淖,而到了2012年年末,受益于煤價疲軟和汛期來水較豐,發電業務經營情況已經有了很大好轉。
華能集團旗下的華能國際(600011.SH)2013年1月末發佈的2012年度業績預增公告顯示,公司2012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與2011年同期相比將增長340%以上。
中電投的年度工作會議則顯示,集團2012年 營 業 收 入1794億 元, 增 長13.76%;利潤總額53.28億元,EVA (經濟增加值)14.4億元,均創歷史最好水平。淨利潤、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都實現了大幅度增長,資產負債率得到有效控制,下降了1.23個百分點,同時火電業務整體實現扭虧增盈。
一位電力行業專家向財新記者透露,除了國資委,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對這一注資態度頗為積極。他亦認為2012 年發電企業虧損局面已經有所改善,再進行注資難稱合理。而發電行業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 “有歷史欠賬” 。
發電企業也在擔心這個問題。中電投總經理陸擧洲向財新記者表示,因為經營情況有所好轉,國資委是否會繼續 注資還存在疑問。而站在一旁的國電集團總經理朱永芃聽聞此話即表示不同意見: “我們資產負債率還那麼高……”在注資傳言剛剛傳出之時,業界便有不少觀點認為,數十億元的注資對於解決發電集團的資產負債率問題,無異于杯水車薪。
國企改革專家周放生則向財新記者分析,發電集團的高資產負債率主要是這些公司投資不當造成的。各家公司每年的投資支出均在數百億元規模。前述電力行業專家認為,盡管目前火電盈利有所改善,但五大發電集團此前收購的一系列煤炭資產可能會給公司帶來新的挑戰——高價收購,但煤價下跌,電企要獲得高質量的煤礦資源也非易事。
難見披露
如果不是財政部預算報告“露出冰山一角” ,此次注資就悄悄發生,悄悄過去,外界難知端倪。
國資委並未對注資一事公開披露,五大發電集團的各種公開資料也難覓注資痕跡。一位發電集團老總對此的回應是 “集團公司不是上市公司” 。多位發電集團中層亦表示不清楚注資事宜。
“如果是私企,這樣說沒問題,但國有企業不一樣。 ”周放生對此評論說。
他認為,作為全民所有制的國有企業,理應對公泷——也是股東——披露這一消息。使用國有資本經營的超收收入對發電集團進行注資,透明性至關重要,公泷有權知道這些企業的經營成本、產品價格、注資用途以及標準。
但時至今日,細心者只能從財政部預算報告的隻言片語中捕捉到一鱗半爪,而無從得知上述注資詳情。
國資委對國企注資早有先例。天則經濟研究所在2011年3月發表的報告中曾指出,2007年 -2009年,在有整體巨額利潤的情況下,中石油和中石化仍獲774億元補貼。此外,2008年 -2009年,兩家航空企業、五家電力集團和兩家電網公司,獲得國資委注資約160億元。
上述注資行為被媒體披露後,曾引起輿論嘩然。特別是壟斷且賺錢的中石油和中石化獲得補貼更令人難以理解。
而根據財政部報告,2012年中央企業上繳紅利僅有不足8% 用于民生支出,大部分收益以科技創新、節能減排項目、改革脫困補助、國有經濟及產業結構調整等名義重新回到央企內部。2012年央企改革脫困補助支出達301.7億元,比預算數增加了76.7億元。
一方面,對國企擁有的相對壟斷地位和優惠條件批評之聲不絕,另一方面要求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並將之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用于民生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很可能出于對輿情的顧慮,國資委對此次注資低調隱秘,但這與其代表全民履行出資人的職責並不相符。
電企該不該注資?
發電集團火電業務的窘境源於多年來的電價管制和煤電頂牛。
煤炭價格的漲落直接決定火電企業效益。2004年以來中國開始採取自主銜接簽訂合同的方式,煤價除重點煤外,大部分隨行就市,大幅上漲,電價則始終實行政府管制、成本加成的定價模式。
後來中國推出煤電聯動機制,承諾煤價上漲超過一定幅度,將相應調整電價。
這一機制受到業界批評,實際上走的還是成本定價的老路,而非讓市場形成價格。不過,因中國政府對物價上漲的擔心,煤電聯動並未按規定有效實行。
有發電集團內部測算,要彌補2004 年至今的煤電聯動不到位,每千瓦要補0.07元-0.09元。煤電頂牛嚴重之時,發電企業曾以進行設備檢修為名少發電或不發電,在全國造成大面積電荒。
去年年末國務院辦公廳發文稱,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強調繼續實施煤電價格聯動——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 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 調整為10%。但其執行情況仍有待觀察。
周放生認為,對因管制電價帶來的發電集團虧損進行補貼也不無道理,但應由財政出資,全體納稅人分攤,否則, “民營誰補?外資誰補?”由股東出資的變相補貼在邏輯上就存在問題。
另一方面,讓市場形成電價是中國推行電力改革的主要目標,但電改停滯多年,在現行電價體制下,發電企業降低成本意願並不強烈,而煤電聯動只會推動企業寄望于調整上網電價來改善困境,上漲電價最終由電力消費者埋單。
華電集團公司政策與法律事務部主任陳宗法在年初的行業會議上呼籲“繼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在發電側逐步實現市場定價,從根本上改變 ‘計劃電’與‘市場煤’的體制矛盾。 ” 要讓五大發電集團擺脫現在這種要補貼的局面,中國惟有將電力改革繼續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