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十六年的中產屋苑星河明居,近日於當眼處掛出大字報,指控發展商會德豐(20),在屋苑內僭建八百呎巨型管理處,令小業主蒙受被釘契風險。業委會因此號召一眾業主,罷用鄰近由會德豐同系九倉(4)管理的荷里活廣場,雙方陷入拉鋸。
原來這已是小業主挑機會德豐的Round 2,Round 1在兩個月前已展開。當時一道連接星河明居及荷里活廣場的玻璃門,突然倒塌,還壓傷一名屋苑職員。玻璃門在商場範圍,業權由九倉持有,豈知商場反指該玻璃門是讓星河明居居民通過,故要居民承擔維修費。一場「羅生門」惡鬥,由此展開。
Round 1倒塌的玻璃門
該玻璃門位於荷里活廣場三樓育嬰室對出,平日人來人往,是星河明居居民進出商場的主要路徑,亦有守衞在門外站崗。由出事當日照片所見,整道玻璃門爛個粉碎,手柄飛脫。被塌門擊傷頭部的屋苑職員要即時送院縫針,休養了一個月。六月二十日塌門至今,玻璃門仍未修妥,僅以木板封着半個出入口,另外半邊開放予居民使用。事發後一個月,荷里活廣場突然發信予星河明居的管理公司置邦,指由於玻璃門屬屋苑「保安系統」一部分,平日需要住客「拍卡」才可開啟該門,故星河明居居民擁有該門的「控制權」,需要承擔約一萬八千元的重置玻璃門開支。「我哋小業主梗係唔會負責啦!地契上寫明嗰度係商場地方嚟o架嘛,咁大個發展商邊有得抵賴o架!無咗玻璃門已經好易俾閒雜人入嚟,商場自己都走冷氣啦。如果由我哋負責,一陣間李嘉誠行過責到佢,我哋又點賠?」一向關注屋苑權益、住了十多年的小業主楊先生說。的確,根據地契圖則,在商場與屋苑通道中間的玻璃門,是建於商場之內,業權屬九倉所有。居民外聘的管理公司置邦,立即發律師信還擊,重申玻璃門屬九倉所有,故九倉要為該門負責,並指基於保安理由,要求對方於七日內重置玻璃門。後來,九倉願意承擔一萬八千元的維修費,「佢哋話只此一次,新嘅玻璃門再爛就唔關佢事。而家壓傷人嘅保險邊個賠都仲未知!」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前會計界立法會議員譚香文說,雙方仍然信來信往,處於拉鋸。
律師解畫權責在居民
熟悉物業權益的鍾卓成律師指:「呢啲個案要睇公契有無寫邊個負責,無寫的話,因為居民推出推入,對道門有控制權(in the control),所以權責的確在居民。」鍾指,既然居民堅持玻璃門屬商場所有,商場又的確有權不重裝新的玻璃門,「當初發展商起樓,起道門分開商場住宅,當時根本唔會計較道門嘅業權。如果商場玩嘢,唔裝玻璃門,任人經商場自由出入屋苑,居民都幾頭痕。」至於保險賠償方面,鍾指:「最後都係講番『控制權』,道門由居民控制,好大機會都要由居民負責。」住在商場連接屋苑的你,切記自己的權責!
Round 2僭建的管理處
星河明居居民與會德豐的另一場恩怨,在於僭建的屋苑管理處。該位於屋苑平台的管理處約八百呎大,有一個接待處及兩間房。由於是全石屎建築,完全不似僭建。原來,這裡本身是有蓋公園,入伙前已被僭建成管理處。「當日呢度直頭係售樓處嚟!」一手業主楊先生說。譚香文指,入伙數年後才有委員無意之中發現這問題,一直有跟會德豐及當日的管理公司、會德豐子公司夏利文管理公司交涉。今年,星河明居業主向會德豐提出兩個方案,「一係佢哋拆咗僭建辦公室,將佢還回原狀,再搵位起番個辦公室;一係佢俾錢我哋,我哋自己搞掂,初步估計要四百五十萬。」譚香文說。後來,會德豐反建議給一百萬立案法團,作為清拆管理處及還原的費用。「我哋當然唔接受,佢完全無講過點重置辦公室!」譚不滿的說。後來,會德豐透過夏利文發信指,發現屋苑有人掛出涉誹謗會德豐的標語,這時會德豐再把建議清拆及重置管理處的金額進一步縮至五十餘萬。其實,會德豐多次在信中強調,重設辦公室會違反批地條款,故不可能合法地在屋苑重設另一個八百呎的管理處。現時,居民間各有訴求,譚說:「一係佢俾錢我哋利用會所活動室,建造管理處。」然而,業主楊先生卻反對:「呢啲係居民活動空間嚟,最好就係『補地價』,將依家呢度合法化。」屋宇署亦知悉僭建,曾派員到場了解,但未有進一步行動。
律師解畫無得解救
鍾卓成律師聽過個案後,直言無解決方法。因為轉換管理公司的關係,夏利文早於○九年把公共空間的業權轉讓予置邦,「會德豐可以完全不用負責,置邦肯接收有僭建嘅公共空間,可能係出於方便管理。業主要求會德豐起番個office就有啲強人所難。」鍾建議,居民面對此情況,要坐低和屋宇署及各方商討解決方法,「由於僭建位置本身有業權,如果屋宇署釘契的話,首先亦會釘呢份業權先。當然,最後都係追究業主,整個屋苑釘契亦有可能,居民為保障自己,要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