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1 NM
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即20多年前,政府已就全民退休保障計劃進行廣泛諮詢。1993年12月,時任署理教育統籌司林煥光在立法局宣佈,政府有意採用「隨收隨支」的「老年退休金計劃」。
當時78位大專院校的學者(包括筆者),在報章上以廣告形式發表公開信,反對「老年退休金計劃」,認為計劃財政上並不可行。學者建議推行強積金計劃,並設立中央公積金,供就業人士自由選擇參與,作為退休保障。而老人福利則應由政府一般稅收支付,對真正有需要援助的老人提供現金津貼、醫療、房屋及康樂服務。轉眼間過了20年,現在社會重新討論全民退休保障,香港的社會、政治及經濟環境跟20年前已出現巨大變化。首先,本地人口進一步老化,人口年齡中位數由30多歲上升至40多歲;65歲或以上的人口接近100萬人,再過十多年,將增至超過200萬人。根據2012年政府的推算,到2029年經濟撫養比率將上升至1,258,即每1,000名勞動人口要供養1,258名非勞動人口;到2041年,更上升至1,500名。因此,若現在要引入「隨收隨支」的養老金計劃,要求在職人士每月供款,就算不用精算師計算,亦知道在財政上難以推行。雖然過去20年香港人口逐漸老化,但同期間港人累積巨大財富(見前文),只要善用這筆巨大財富,就能夠產生足夠收入去應付人口老化問題,保障退休老人的生活。現時全港共有310萬個住宅和非住宅物業,總市值約18萬億元,當中260多萬個屬於住宅單位,平均每個私人物業市值約600萬元(按照樓宇買賣成交資料推算)。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這310萬個住宅和非住宅單位,今年應課差餉租值為5,340億元,以差餉徵收率5%計算,可為政府帶來267億元收入。若將徵收率調高2%,可額外為政府帶來百多億元收入。現時全港240多萬個住戶中,超過一半(125萬戶)居住在自置單位內,絕大部分業主到退休時供樓完畢,有足夠資產應付退休生活所需。即使業主繼續居住在物業內,亦可透過申請安老按揭,600萬元物業每月可領取約12,000元年金,直至終老。若然政府向所有長者提供每月3,000元的養老金,筆者建議政府除了撥出部分儲備作啟動基金外,財政資源亦可來自與物業租值相關的稅項,例如調高差餉徵收率。一個月租10,000元的單位,現時每月要繳付500元差餉,若差餉徵收率調高兩個百分點,即每月多付200元,對每月領取3,000元養老金的業主來說,不會構成經濟壓力。對在職而未供樓完畢的業主來說,調高差餉徵收率的影響亦較向薪金抽取供款為輕。現時工資中位數約13,000元,若政府要求每月供款2.5%,金額便超過300元,供款數目一般較額外支付2%的差餉為多。收入較高的人,一般居住在租值較高的單位內,甚至擁有物業收租,他們亦有能力支付較多的差餉。現時的水務署,過去的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都是透過差餉補貼營運成本。歐美及日本的經驗告訴我們,透過增加僱員供款,或者引入及調高消費稅去支付全民退休金,只會對在職人士及基層市民構成更大經濟壓力,打擊工作和消費意欲,不利於經濟發展。調高利得稅,亦會損害香港的競爭優勢。向310萬個物業調高差餉徵收率,用作全民退保,除了稅基廣闊和穩定外,亦不用擔心加稅而令資金和人才外流(物業不能離開香港),是一個值得考慮的方案。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www.lampunlee.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