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0 14:25原文【馬云內部郵件披露阿里巴巴已試營3年合夥人制度】 更新路透分析
本月初外傳因港交所否決公司合夥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團董事長馬云可能失去控制權。9月10日,馬云發佈內部郵件披露了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稱4年前18位「創始人」就已放棄這一身份,如今合夥人制試運營3年,這期間產生了28位合夥人。
郵件中,馬云稱,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有別於大多數現行合夥人制,
不是一個利益集團,更不是為了更好控制這家公司的權力機構,而是企業內在動力機制。
他明確指出
我們不一定會關心誰去控制這家公司,但我們關心控制這家公司的人,必須是堅守和傳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夥人。我們不在乎在哪裡上市,但我們在乎我們上市的地方,必須支持這種開放,創新,承擔責任和推崇長期發展的文化。
此前阿里巴巴集資逾千億港元希望在港上市。為確保自己上市後的控股權,馬云提出雙軌制及合夥人方案,但該方案違反了香港特區政府現有的上市規定。
本月初,香港媒體報導,證監會已召開董事局會議,對任何會被視為對阿里巴巴作出豁免、使其不需遵守現行上市規定的改變都予以否決,其中包括允許阿里巴巴採取合夥人架構上市的建議。
路透分析認為,馬云此舉是強推自己的合夥人制度,倚仗阿里巴巴150億美元的高估值IPO和千億美元的市值,公開施壓港交所,迫使港交所決定是要為阿里巴巴打破上市公司同股同權的先例,還是將這個可以明顯提升港股市值和成交量的「香餑餑」拱手讓給美國市場。
如果港交所讓步,允許阿里巴巴的合夥人掌控公司董事會的多數席位,那麼今後投資阿里巴巴股票的散戶及機構投資者都必須無條件信任以馬云為首的現公司管理層。即使不信任,投資者也無法以改選董事會等方式參與管理,只有拋售股票一種選擇。
而如果港交所堅持規定,阿里巴巴可以選擇赴美上市。因為美國等西方成熟證券市場已有類似合夥人制的雙層股權結構制度。問題是美國監管嚴格,小股東也可能因不滿公司管理層集體投訴。對作風獨立的阿里巴巴而言,未必是理想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