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債王」之稱的格羅斯(Bill Gross)宣布離開他有份創辦的基金公司Pimco,加盟另一間基金公司,轟動全球財經界。幾可肯定,格羅斯不是友善離開,傳聞是,即使他不辭職,最終會被炒。市場一直盛傳(可能是Pimco放風),七十歲的格羅斯近年性情大變,變成不聽別人意見的皇帝,脾氣暴躁至無人願跟他相處。也有人指Pimco逼格羅斯離開,純粹是商業決定,原因是格羅斯主理的基金近年表現欠佳。換句話說,如果格羅斯繼續長勝,脾氣幾臭,公司也會容忍。
被稱之為「王」,格羅斯不是普通明星級基金經理,在投資界,他是明星中的大明星。四十年前,他創立一個債券基金,連年跑贏同業,贏足三十年,基金規模成為全球之冠。市場公認格羅斯在債市呼風喚雨,的而且確,他的言論可影響全球債市。金融海嘯後,格羅斯開始睇錯市,長勝將軍盔甲出現裂痕,這幾年眾目睽睽下,將軍一步一步走入一個只有自己的世界。格羅斯身邊的人一定替他痛心,一個年邁國王,拒絕交出權力,不敢面向將來。可是,在適當時機優雅地離開,談何容易。格羅斯跳槽引發眾多討論點,我最感興趣是,Pimco最近推出的廣告,主角是五男一女的基金經理團隊,令我眼前一亮是,「團隊」兩個字。我相信大部分人認不出這五男一女,或者這就是Pimco刻意營造的新形象:不再需要明星。曾經,基金的賣點是明星基金經理,這推銷手法合理,基金是一種無形產品,背後由人操作,這個人優勝於其他人,基金成績自然優異。把一個面孔放在一件無形產品上,客戶增添認同感。然而,近年基金趨勢是放棄明星模式,《金融時報》指,一九九三年七成美國基金由一個基金經理操作,現在比例跌至三成,其餘由所謂團隊操作,有些團隊甚至不列出團隊成員名單。基金是一種沒規模效應的生意,甚至乎是「反規模效應」,即規模愈大,基金愈難操作。規模較小時,基金進出自如,毋須頻頻公開申報,不會打草驚蛇,引來其他投資者注意。另外,當基金規模變成龐然巨物,「大冧把效應」(Law of Large Numbers)發功,愈來愈難取得優異表現。大家還記得八九十年代明星基金經理彼得林治(Peter Lynch)?當年彼得林治主理富達旗下一個基金,成為全美寵兒,規模成為全球之冠,但他離開後,成績走樣,今日這個基金規模是全盛時期十分之一。從基金公司角度看,擁有幾個中小型基金可能勝過一個大型基金。管理一個大型基金所需要的資源大至難以想像,研究工作必定須由團隊負責,每日交易操作不可能靠一兩個人,因此,實際上基金背後的確是一個團隊。標榜一個人,與事實不符,並且可能在團隊成員之間製造心理不平衡。明星基金經理可能是瀕臨絕種動物,基金公司視自己為一部精密機器,基金經理是這部機器中的零件,所有零件可替換,再沒有不能取代這回事。「去明星化」不只在基金業出現,其他行業也趨向標榜企業整體實力。明星的下場通常是不好的,這結局似是沒法扭轉的宿命。明星做得愈好,愈多人追捧,聲望愈來愈高,明星須無止境提升表現水平,這是不可能的期望。最大問題是,明星成為明星後,其他人不敢走近,能溝通的人愈來愈少,很容易成為偏聽者,最聽得入耳是自己的想法。明星身邊的人不敢諫言,因為他們懷疑自己看錯,明星之所以是明星,是過往對多錯少,當其他人插手處理明星製造的問題,大都來得太遲。明星令我聯想起報紙社論,以前辦報人如查良鏞、林行止,親自署名執筆,有一段長時間《蘋果日報》社論也是由一個人署名執筆。現在社論是團隊制,一班人討論過後,由其中一人執筆,社論變成無名無姓,是集體商討結果。一群人討論,硬要得出一個結果,通常是揀中間或穩陣路線,我已沒看社論的習慣,原因我知道點解。
蔡東豪
現任上市公司精電國際行政總裁,他曾任職投資銀行,在《信報》以筆名原復生撰寫財經專欄,對投資及求知有無限渴求,習慣早上四時起床寫作找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