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鐵嶺銀行為何以承擔不良貸款為代價向民營企業貸款?錢究竟去了哪裡?
◎ 本刊記者 吳紅毓然 文wuhongyuran.blog.caixin.com 金蘭大廈被稱為“沈陽第一爛尾樓”,背後隱藏著持續近十年未解決的連環訴訟案,在這一灰色金融鏈中,案涉鐵嶺銀行對沈陽大陽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大陽公司)一樁蹊蹺的貸款案。
鐵嶺銀行的前身為鐵嶺市城市信用聯社,在2006年轉制期間,迅速剝離掉13.7億元不良資產。一位鐵嶺銀行部門總經理表示,2013年,鐵嶺銀行總資產 達328億元,負債近300億元,不良貸款2.8億元,不良率不足1%。
據鐵嶺銀行官網顯示,郝述毅為該 行董事長兼行長;據年報,在2007年7月前,董事長為周德輝。再之前,周德輝為鐵嶺市信用聯社副總經理,主管信貸業務。
就在周德輝主管信貸業務的2004 年、2005年,沈陽的一家民營企業大陽公司與鐵嶺銀行之間發生了一系列的借貸操作,糾紛延至今日。
大陽公司資本金1200萬元,法人代表郝晨陽,持股70% ;汪席春持股20%,郭忠持股10%。
大陽公司向鐵嶺銀行貸款,擔保公司為佳昊公司,抵押物為金蘭大廈。金蘭大廈由大陽公司代沈陽佳昊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佳昊公司)開發。佳昊公司為汪席春姐姐汪迪所控股。
2007年,鐵嶺銀行以4.19億元貸款未能償清為由,取得了抵押物金蘭大廈的所有權。
這一貸款並不尋常。鐵嶺銀行向大陽公司提供貸款的條件是讓後者背上2.3 億元的壞賬。這一貸款的附加條件,無論是在當時還是現在,均並不合規。
從2008年開始,佳昊公司方面開始就此案提出訴訟,幾經波折,至今未能翻案。
在公安機關對此案的調查中,根據佳昊公司和大陽公司方面提供的票據,大陽公司先後分三批從鐵嶺銀行貸得6.62億元,銀行收回資金5.12億元。但鐵嶺銀行只認可貸出4.19億元,從未收回過貸款,並稱對資金往來票據“找不到賬本了”。如果佳昊公司、大陽公司方面提供的票據屬實,當年回到鐵嶺銀行賬上的5.12億元資金去了哪裡?
著名爛尾樓
金蘭大廈位於沈陽和平區文化路5號、南湖公園東側, 土地面積6844.3平方米,在建工程的規劃面積57920平方米,樓體兩座,樓高21層。該地段臨近三好街IT 產業帶、五里河商圈,又臨優美公園。奇怪的是,在近20年的時間里,金蘭大廈被轉手多次,建建停停,人稱“沈陽第一爛尾樓”。
1990年,東北電管局修建大廈,擬作為“東北電力科技開發中心”使用。
1991年工程開始施工。1993年,項目轉讓給遼寧電力實業公司,被更名為“金蘭大廈”。1995年因資金問題,該項目停工。
2002年,沈陽市政府清理城區爛尾樓。在停工六年多後,金蘭大廈以8300 萬元于當年底被拍賣。
期間經過幾道轉手,2004年7月,在沈陽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調解下,金蘭大廈項目被轉讓給民企佳昊公司,價格為7600萬元。工商資料顯示,佳昊公司註冊資本金為200萬元,主營業務為五金建材等,其法人代表和大股東為汪迪。由於佳昊公司並沒有房地產開發代理資格,汪迪想起了她的弟弟汪席春。汪席春持股20% 的大陽公司,具備房屋開發經營許 可和資質。
2004年7月,佳昊公司與大陽公司簽訂協議,正式確立委托代理關係。之後不久,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要求金蘭大廈物權未經佳昊公司明確書面同意,大陽公司不得對外抵押或擔保。
汪席春認為該大廈命途多舛,對其進行了框架上的調整,將大廈修成兩座樓體相連、四四方方的形狀,並將金蘭大廈改為“宣寶飯店”。
由於後續建設需要更多資金,2004 年5月底,郝晨陽與汪席春一起找到了主管信貸的鐵嶺城市信用聯社(鐵嶺銀行前身)副總經理周德輝。汪席春認為,收購大樓加上續建工程投資,大約需要5000多萬元,最多向銀行貸1億元。
據汪席春回憶,周德輝當時同意貸給大陽公司1億元,同時給出了條件。
汪席春稱:“周德輝當時讓我們貸4億元。
我說不需要那麼多貸款,他說,我只給你貸1億元,剩下這3億元你就別管了,這3億元的利息也不會算你們的。”汪席春當時未立即同意,表示要再考慮。
不料,一樁意外發生。2004年8月16日,汪席春以涉嫌故意傷人被刑拘。
直到2007年3月, 汪席春被無罪釋放,並獲國家賠償。
在這期間,鐵嶺銀行與大陽公司進行了頻繁而異常的貸款和還款操作。
“賬本丟了”
從2004年7月開始到2006年間,大陽公司方面從鐵嶺銀行下屬的九家信用社頻繁地借款和還款。
從大陽公司方面提供的票據複印件,包括銀行貸款借據、貸款回收憑證等票據及借款合同可以看出,鐵嶺銀行共向大陽公司貸出6.62億元,有1.5億元貸款去向不明,銀行收回資金5.12億元,多數貸款當日就回到銀行賬上。
這些城市信用社經歷兩次改製後,分別為現在的鐵嶺銀行廣泰支行、調兵山支行、全聖支行、廣裕支行、清河支行、廣信支行、新華街支行、廣合支行及廣巨支行。
大陽公司的票據顯示了每一筆貸款的資金來往痕跡。比如,2004年11月2日,上述城市信用社貸給大陽公司2.43 億元,于當日收回1.23億元。
其中調兵山支行的9300萬元貸款,調兵山支行在登記貸款借據前一日,就已把貸款轉給大陽公司,同時,這筆貸款的擔保人也是大陽公司本身。
“就算在2004年,也不可能出現先轉賬後寫借據的情況。”一家政策性銀行鐵嶺支行信貸部主任指出。銀行的通常操作是,信貸部門出示貸款票據後,再轉至營業部門開出轉賬支票給公司。
按2003年銀監會發佈的《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行在貸款前需對公司做盡職調查,但鐵嶺銀行書面答複稱“貸款調查報告未找到”。
2005年2月17日、2005年3月3日,在簽訂借款合同12天後,大陽公司以金蘭大廈分層抵押給各信用社,同時又將金蘭大廈土地所有權抵押出去,共貸款1.76億元;資金往來憑證顯示,銀行于當日共收回1.16億元。
在佳昊公司與大陽公司的協議中,佳昊公司只能提供不超過3000萬元的擔保,同時未經佳昊公司書面同意,大陽公司不得對外抵押或擔保。
但在大陽公司的貸款中,佳昊公司以金蘭大廈的土地所有權和大廈物權,擔保了2.43億元的貸款。佳昊公司方面表示,大陽公司的這些行動從未獲得佳昊公司的書面同意。
2005年5月17日,大陽公司以佳昊公司、郝晨陽擔任董事長的遼寧利錦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郝晨陽作擔保,再貸得鐵嶺銀行共2.43億元,這些款項當 日悉數返回銀行。
但至2007年,鐵嶺銀行以貸款沒有收回為由,起訴大陽公司。
2007年10月底,遼寧省高院做出民事調解書,確認大陽公司向鐵嶺銀行借款4.19億元,其中1.76億元以金蘭大廈在建項目做抵押。
據沈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鐵嶺銀行歷史遺留不良資產處置問題》復函文件,郝晨陽承認,1.76億元的貸款中,只有2000余萬元用于金蘭大廈工程、4000余萬元用于償還貸款利息,約1億元貸款用于炒期貨,後因炒期貨賠錢導致無力償還銀行貸款。
2007年底,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將金蘭大廈評估作價近2.5億元,抵償給鐵嶺銀行。
2007年汪席春被無罪釋放後,報案起訴郝晨陽涉嫌合同詐騙,直至2008年3月,由沈陽市沈河分局立案調查。
在調查中,2011年前後,多家支行出示書面證明,稱貸款手續、擔保手續、憑證及對賬單等均轉至總行。廣裕支行高管還專門指出,“所有的不良貸款都歸總行管。”鐵嶺銀行總行資產保全部則出示情況說明,稱“由於2004年我行還是單一法人社,沒有統一的核心業務系統”,因此對賬單、來去憑證、貸款調查報告均沒有找到。北京一位律師指出,合同詐騙罪若成立,必須證明嫌疑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由於銀行的不配合,缺乏賬單證 據,警方調查也只能卡在半道。
由於不能進一步查明貸款去向及佔有人是否為嫌疑人,2009年底,郝晨陽被取保候審。
“賬本怎麼可能找不到呢?”遼寧省另一家城商行某支行行長表示驚訝。
他指出,在2004年左右,他所在的銀行,賬本存放于銀行的金庫里。“一邊放錢,一邊放賬本,都是用特殊的編織袋碼好的。”他指出,若要取賬本,必須經過總行非常嚴格的程序,至少由支行一把手親自前往。
這一涉嫌合同詐騙的貸款糾紛,牽涉的不僅是大陽公司,還有金蘭大廈在佳昊公司接手前的直接所有者金蘭公司。據金蘭公司與大陽公司的調解書,以及大陽公司與佳昊公司的協議要求,大陽公司應付給金蘭公司4600萬元的收購餘款。可是,郝晨陽在貸得1.76億元後,從未向金蘭公司付款。
金蘭公司的主要出資人為遼寧電能開發公司,由電能公司的“一把手”負責追討餘款的任務。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就採取兩種路徑:其一是由法院進行調解,“都熬到第三任法官了”;其二是盡責追償債務,“時不時給郝晨陽打個電話,每月向集團匯報一次進展”。說罷,該負責人又撥通了郝晨陽的電話,對方一陣哭窮,“我現在都要要飯了”,但態度極好,“一定會還給你的,放心”。
“不管怎樣,賬是要平的,能還一點是一點,這是國有資產歷史遺留問題。”掛掉討債電話後,該負責人說。
錢去了哪裡
即使按銀行的口徑,大陽公司在鐵嶺銀行貸款4.29億元,1.76億元由金蘭大廈做抵押,還有2.43億元去了哪裡?
針對大陽公司貸款案,鐵嶺銀行的書面“情況說明”指出,該行于2004年11月2日收到的1.23億元,為“當時為 組建城市信用社降低不良率時,大陽公司用于購買我行不良資產的款項”。
郝晨陽也在有關調查中承認,大陽公司替鐵嶺銀行背了2.43億元不良貸款。
以背爛賬為條件獲得貸款,過去這在民營企業謀取銀行貸款的實際操作中並不罕見。因為這樣的安排一來上不了台面,不符合銀行貸款的有關規定;二來靠這種手段貸款的企業,一般也不打算還貸。
此案的獨特之處,就是大陽公司的郝晨陽借合作伙伴汪席春身陷刑事糾紛 之際,巧取豪奪,拿了代理的金蘭大廈項目做了真抵押。而銀行業借機拿這一抵押,真的抵了超出真實貸款額多得多的爛賬。
從大陽公司方面留存的票據憑證來 看,至少有兩筆資金去向相對清晰,流向了鐵嶺市金達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金達公司)。
調兵山市工商城市信用社(全聖支行)未將大陽公司貸款資料上交總行。
對於給大陽公司前後9000萬元的貸款去向及來往票據,全聖支行于2011年8月出示書面證明,稱這兩筆各4500萬元貸款的貸款手續及擔保手續均移交到金達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金達公司于2005年末註冊,資本金為300萬元,目前法定代表人為楊宏偉。公司由鐵嶺市財政信用擔保局及鐵嶺市農村信用擔保中心共同出資,前者出資240萬元。
雖然從股權結構上看,金達公司和鐵嶺銀行沒有直接關係,但這並非事實。
據工商資料,金達公司第一任法定代表人,正是鐵嶺銀行貸款給大陽公司的總負責人周德輝。不過,2007年6月18日,已當上鐵嶺銀行董事長的周德輝,因涉莊大川國債案被遼寧省銀監局免職。2007年,葫蘆島商行挪用近10億元資金,交由莊大川進行國債投資為掩護的違規委托理財,鐵嶺銀行也涉案,實際形成的風險金額近2億元。被免職後,周德輝曾任鐵嶺市政府副秘書長、鐵嶺市商業局副局長,目前,周德輝為鐵嶺市服務業委員會副主任。
金達公司人士告訴財新記者,該公司是在鐵嶺市城市信用聯社向鐵嶺銀行改製時,專門剝離出的公司,公司所有員工也都是從鐵嶺銀行出來的,“銀行的不良資產都交給我們”。
一位鐵嶺銀行有關人士指出,金達公司是鐵嶺市政府用與被剝離的壞賬同等價值的資產置換而來的。
綜合《遼寧日報》和鐵嶺銀行2007 年年報內容,2006年,鐵嶺市以整合的16.7億元公共資產作抵押物,將城市信用社10.56億元資產不良貸款剝離。鐵嶺市人民政府將易變現的近60萬平方米的土地所有權,用于置換已剝離的不良資產,信用社資產質量達到監管要求,僅用四個月時間即完成了商業銀行的組建工作。2007年5月29日,鐵嶺銀行獲批成立。
據鐵嶺銀行2007年年報,金達公司為鐵嶺銀行第三大借款人,貸款金額為 3.6億元,占貸款比重的6.91%。
金達公司一位經理稱,該公司與鐵嶺銀行從人事、業務上均難分離。
“我們兩家現在完全沒有脫鉤,是剪不斷的關係。”鐵嶺銀行有關人士承認。他表示,2013年鐵嶺銀行資產328 億元,負債近300億元,不良貸款僅為 2.8億元,不良率不足1%。
接管者諾亞方舟
此案一波三折,恰是因為鐵嶺銀行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非同一般。
2008年4月18日,因金蘭大廈為涉合同詐騙案標的物,遼寧省高院發函,要求鐵嶺市法院執行局對其採取控制措施,暫時停止執行過戶、更名。
但鐵嶺銀行未予配合。隨後,汪席春代表佳昊公司起訴大陽公司違約。
2010年9月,沈陽市和平區法院一審判決,大陽公司對金蘭大廈只有代理義務,沒有所有權權力。按協議規定,“金蘭大廈物權屬佳昊公司所有,未經佳昊公司明確書面同意,大陽公司不得對外抵押或擔保。”因此,大陽公司未經佳昊公司書面同意,將金蘭大廈在建工程及土地抵押給鐵嶺市多家信用社貸款1.76億元,還以佳昊公司作為擔保貸款2.43億元,已構成違約。
之後,大陽公司不服判決,選擇上訴。2012年12月,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佳昊公司就此希望推翻大陽公司與鐵嶺銀行此前達成的民事調解書,即將大陽公司並無抵押權的金蘭大廈用以抵償大陽公司在鐵嶺銀行的貸款,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院于2010年3月做出裁決,指令遼寧省高院再審此案,並在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執行。
然而, 過了三年之後的2013年8月19日,最高法院立案一庭下發通知書,決定不再提起再審。通知書沒有披露這樣決定的理由。
如今,金蘭大廈由“宣寶飯店”更名為“南湖大廈”。該地段房價目前漲逾1萬元/ 平方米,按建築面積算,該大廈估值達6億-7億元。據其宣傳冊,開發商為“沈陽諾亞方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諾亞方舟)。工商資料顯示,諾亞方舟于2008年11月成立,註冊資本800萬元,由董事長楊漢成獨資。
諾亞方舟的一位工作人員確認,目前入駐大樓的均是政府安置的省級單 位,包括遼寧省金融辦下屬的遼寧政融擔保中心、遼寧省石油化工設計院、遼寧省國資委、遼寧利盟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等單位。該公司的高管也表示,該公司僅是項目管理方,大廈產權在“鐵嶺銀行手中”,也沒有竣工報告。
12月11日,財新記者撥通當年貸款始作俑者之一周德輝的電話,他客氣地表示,有關事項都得問鐵嶺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