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7日電能實業發出公告,建議以信託形式將港燈分拆上市。分拆後電能擁有不超過49.9%但不少於30%的權益,港燈不再是附屬公司,而分拆公司集團(即重組後的港燈及其附屬公司)將會被分類為聯營公司,並將會按權益會計法在電能的財務報表內處理。
根據公告,分拆公司集團擬重整其資產負債表內的資本,以符合業內水平和優化其資金成本。分拆公司集團在分拆上市完成後擁有介乎約400至500億元的債務,較電能去年386億元總負債(包括銀行及其他貸款)還要多。由於分拆公司集團被分類為聯營公司,只須在電能的財務狀況表上披露權益(即資產減負債),不用把這400至500億元債務入賬。
電能分拆港燈,確實是一個聰明的財務手法。港燈在1890年展開業務,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公用事業公司之一。翻閱去年港燈(不是電能)的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為493億元,連同其他資產(主要是流動資產)總資產合共533億元,而總負債則為388億元,兩者相減是股東總權益145億元。這145億元的總權益中,只有24億元是股本,餘下是擬派給股東的32億元股息和借入資本88億元。
去年港燈在利潤管制計劃下賺取準許利潤約46億元,派了32億元股息,派息比率約70%。假設未來港燈每年維持派息32億元,以5%回報率作折現率,港燈估值640億元(32÷5%=640),市盈率約14倍(640÷46=13.9)。換言之,透過將港燈分拆,港燈信託總市值可以超過600億元,遠遠高於24億元的賬面值,這兩者的差額會以「信譽」入賬,成為新公司的資產一部分。然而,未來港燈的准許利潤可能被調低,加上負債和利息支出上升,未必可以維持每年派息32億元。
電能分拆資產獨立上市早有前科。電能(前身港燈)與同系的長建,在2000年1月至2002年8月間聯手在澳洲收購三項電網業務,包括南澳洲的ETSA,以及維多利亞省的Powercor和CitiPower,兩間公司各佔50%權益。及至2005年11月,長建先將49%電網權益售予一個名為Spark Infrastructure的基金,只餘下1%權益。
長建之後認購該基金9.9%(相當於電網權益4.85%),又向港燈購入三個電網22.07%權益,完成上市及交易後長建及港燈各佔電網權益27.92%。長建及港燈透過分拆及出售澳洲電網股權,再加上澳元升值,當年為兩間公司合共帶來50多億港元的利潤。但今年9月澳洲聯邦法院裁定兩間公司欠稅,連同利息及罰款50多億港元。
2005年12月Spark Infrastructure以信託基金形式上市,發行價為1.8澳元。掛牌首日,股價升上2澳元,之後無以為繼,翌日便大幅回落40%,跌至1.2澳元。2009年更一度跌至只得0.84澳元,現在回升至大約1.62澳元,仍較當日的發行價低一成。
同系和黃在2011年3月,在新加坡分拆港深兩地港口業務上市,套現400多億元。當日和記港口信託的發行價是1.01美元,之後便持續下跌三成多,現時市價不足0.7美元,投資者收到的股息不夠抵銷基金跌價的損失。
2011年11月,李澤楷控制的電盈成功將香港電訊信託在港交所分拆上市,集資約100億元。分拆後,香港電訊信託的市值大升,現在較電盈市值還要高。今次李嘉誠傚法兒子分拆港燈在港交所上市,上市後是龍是蛇,日後自有分曉。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初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